全民公众讯(董晶晶 李琳)近日,玛纳斯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,年近九旬老人因九名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,致老人无人照料,无奈告上法庭。谁知,法庭上却上演了一场“全武行”,闹剧最后被该院法警制止,该案承办法官对闹事当事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,并给予了罚款的处理。
原告吕大爷一手养大了九个子女,多年来一直在敬老院生活,后因子女总是去敬老院闹事,吕大爷搬了出来,悄悄地住在其中一个女儿家,但老人不愿与其中任何一个子女共同生活,想自己租房住,子女们只需给老人每月的生活费。可是九名子女均不愿承担赡养义务,无奈,老人一纸诉状将九名子女都告上了法庭。
10月23日,玛纳斯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,庭审中,六位年纪较大的子女陈述了自己的身体状况和生活状况,表示其生活困难,无力负担老人的赡养费,并且老人的存款已被家里年纪较小的四个女儿分割,所以应当由四个女儿负担老人的赡养义务。本案经法官耐心调解,但被告之间以及原、被告之间矛盾较大,积怨较深,无法达成调解协议,故宣布闭庭,择期宣判。
当晚19时33分许,庭审结束双方当事人阅签笔录时,年龄最小的被告吕某与年已六旬的被告吕某芳发生争执,法官、书记员多次劝阻,但二被告仍置若罔闻,相互指责,继而恶语相向,相互辱骂对方。这时,只见吕某一个马步向前,冲向吕某芳,用脚踹踢对方,二人撕扯在一起。旁听人员吕某芳之女杨某某见母亲受辱,也参与其中。书记员从中阻拦,法官加以训诫,在其他当事人的劝解下,双方终于在撕扯中分开,但仍不听制止,继续辱骂对方。值班法警迅速赶到法庭,依法将吕某、杨某某带离法庭。
当晚21时许,经批评教育,三名扰乱法庭秩序、妨碍诉讼人员均认错悔过,并写下悔过书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的相关规定,按照三名当事人的违法情节和过错程度,法院依法对当事人吕某、旁听人员杨某某、吕某芳分别处以罚款5000元和2000元的惩戒处罚。三名当事人当场缴纳了罚款,并表示以后绝不再犯。
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不仅在法律条款和裁判文书中,也在法庭规则、诉讼秩序中,公平正义更不应该在法庭上被践踏。玛纳斯县法院通过惩戒违法违规当事人,切实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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