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条件上下功夫 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
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|深化整治织牢粮食安全防护网
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·回眸2024 释放标本兼治综合效应

22万个人信息被挂境外论坛售卖 广西北海一公司被罚20万

发布时间:2023-08-11  来源:公安部网安局  字体大小[ ]

  适用《网络安全法》,违法单位罚款20万元

  近日,广西北海公安网安部门在查处一起涉个人信息保护违法案件时发现,北海某网站存在数据泄露问题,网站约22万个人信息数据被挂在境外论坛售卖。

  经查,涉案公司主要提供网上咨询服务,建设有一网站,在日常工作中收集了个人和企业等大量公民信息,但未能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以及有关等级保护工作要求落实网络安全保护主体责任。

  公司网站服务器安全防护措施不足,仅能对SQL注入、XSS、WebShell等简单攻击手段进行防御,网站存在被多个境外IP攻击入侵的情况。

  此外,公司未采取数据加密等有效的技术保护措施,确保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,防止信息泄露、毁损、丢失,且在发现公司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的情况下,未及时告知用户和主动向公安机关报告。

  该公司还存在网站日志只存储30日,网络日志留存不足六个月及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缺失等问题。

 

  对此,广西北海公安机关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,对公司及直接负责人员分别作出罚款20万元、3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
  同时,北海网安部门应用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机制,将该案例通报各党政机关单位,监督指导其落实主体责任,提升网络安全保护能力和水平。

  下一步,公安机关将继续严格落实《网络安全法》《数据安全法》及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要求,全方位加强网络安全监督检查,持续高压严打违法行为,监督指导网络运营者依法履行安全保护责任和义务,做好源头防控,减少违法犯罪发生,坚决维护国家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。

  图片 | 网络截图

  素材 | 广西网警

中国法制法治网摘编黄耀锋

【免责声明】:以上图、文、音/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(本网原创文章除外),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。我们尊重原创,也注重分享。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,禁止用于商业用途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。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、法规、政策,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,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,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: 3555333776,微信号:GAN160003,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。电话:010-89525216。本网投稿邮箱:3555333776@QQ.COM。通讯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(华声国际大厦)1层 1 2 1号。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,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,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、来源:XXXXX网站。
点击查看更多评论>>发表感言:
验证码,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。